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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预申报湖南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26-04-09 打印本页

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启动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的预申报工作,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提名项目(团队、人选)的基本条件和相关要求(时间是根据2025年度申报要求推算而来):

提名项目(团队、人选)必须符合《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提名自然科学奖提供的论文著应当于202312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提供的知识产权应当于20241231日前授权(发表),项目整体技术应用应在一年以上(即在20231231日前完成整体应用)。

2. 提名创新团队奖的团队成立时间须在10以上提名青年英才奖候选202511应在本省全职工作满一年,其工作单位应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男性应于198511日后出生,女性应于198211日后出生省科技进步奖“高技能人才技术创新组”项目所有完成人应提交技师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 如在提名材料中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项目须完成整体验收。

4. 2023-2024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前三完成人,不能作为完成人提名2025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

5. 省杰出贡献奖获得者不作为完成人提名省科学技术奖。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不作为省科学技术奖的完成人(候选人)提名,如确需提名的,须先辞去委员职务。

   6. 同一候选人或同一成果只能参加同一年度一项省科学技术奖项目(团队、人选)的提名。

7. 同一成果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科技奖励的,不得再提名参加省科学技术奖的评审。

8. 为鼓励科研一线人员,项目投资业主不作为前三完成单位,前述单位未承担科研工作的人员不能作为前三完成人。

9. 在确定提名等级时,可填写一等奖、一等奖或二等奖、二等奖、二等奖或三等奖、三等奖5选项的其中一个对做出特别重大的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者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的,可在选择提名“一等奖”基础上加选提名“特等奖”(需先征3名行业内院士同意)。

10. 实行经济效益真实性核查。由第三方机构对经济效益进行独立核查,核查结果提交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委员会评审。

二、提名书填写要求

请各申请提名项目参照《2024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指引》的要求,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在填写前应当认真研读提名手册中提名书的各填写要求,重点突出项目的重要科学发现、主要技术发明或者科技创新内容。申请项目的提名书。

三、时间安排

学校拟于6月上旬邀请专家指导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的申报工作,请有申报意向的团队于2026530前完成提名书(附件1),并将申报材料报送一份至科技与校企合作处(教学大楼817)。

联系人:关骞 

联系邮箱:kjyxqhzc@hnit.edu.cn

附件: 2024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doc

科技与校企合作处

2026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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