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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2026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07日  点击: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26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湘教通〔2026〕41号)文件精神和《best365唯一官方网站学生奖励办法》(湖工学〔2025〕3号)以及《关于开展2026届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决定在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2026届毕业生中开展优秀毕业生、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学院评选工作小组

长:黄卫华、游春华

副组长:陈浩、郭范波、唐晓雪、王启云

员:罗细飞、吴婷、买明·吐尔逊、王倩雯、王斌、刘歆昱、梁艳、彭里格、尹馨逸、各毕业班班主任

二、参评对象

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2026届全体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三、奖项设置

校级优秀毕业生、省级优秀毕业生、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

四、奖励标准

根据《best365唯一官方网站学生奖励办法》(湖工学〔20253号),校级优秀毕业生500元/人;省级优秀毕业生和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不再单独奖励,由省教育厅授予“2026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或“2026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五、评选条件

(一)校级优秀毕业生

1.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思想过硬。

2.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心理素质和行为习惯。

3.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任何校纪处分,无任何治安、刑事处罚的记录。

4.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或在思想道德、学习成绩、专业实习、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学术研究等方面表现突出。

5.学习勤奋,成绩优良,顺利完成学业,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6.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在校期间达到过《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身心健康。

7.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曾获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等荣誉称号。

(2)曾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3)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在社会取得重大反响或为学校争得荣誉。

8.符合毕业条件及第3条规定的退役大学生,直接授予校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不占学院推荐名额。

9.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评选:

(1)学术行为不端者。

(2)经查实,在评审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者。

(二)省级优秀毕业生(含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学习党的理论知识,政治立场坚定。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秀,顺利完成学业,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4.身心健康,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校内外实践及公益活动,在校期间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5.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并获得有关重要奖励,其中:

A.获评“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省级或以上有关荣誉;

(2)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等校级荣誉两次以上(含两次);其他奖学金(级别高于校级二等奖学金)。

B.获评“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奖;

(2)创新创业实践成效较为显著(从项目时间、规模、质量、效益、前景及影响力等方面综合评价;具有法人为学生本人的营业执照或股权证明)。

6.所获荣誉及奖励不予跨段认定。

7.省级优秀毕业生必须在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可以不是校级优秀毕业生。

8.省级优秀毕业生和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不得为同一人。

9.参军入伍退役后入学或复学的2026届毕业生,满足评选条件的,可优先推荐,不受评选指标限制。

10.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或湖南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特困家庭毕业生或身体残疾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六、名额分配

分配原则:根据班级、专业人数与下发指标数量进行分配,剩余名额由学院工作小组从申请名单中综合考察推荐。


校级优秀毕业生

专业

班级数

总人数

名额

土木(22级道桥)

4

84

4

土木(22级房建)

81

4

土木工程2205

1

42

2

工程管理2201-2202

2

74

4

工程造价2201-2204

4

141

7

工程造价2205

1

36

2

城市地下空间2201

1

41

2

合计

25

省级优秀毕业生

专业

班级数

总人数

名额

土木(22级道桥)

4

84

2

土木(22级房建)

81

2

土木工程2205

1

42

1

工程管理2201-2202

2

74

2

工程造价2201-2204

4

141

4

工程造价2205

1

36

1

城市地下空间2201

1

41

1

合计

13

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

学院推荐2-3名

七、评选办法与时间安排

(一)评选办法

1.班级提名。学生本人认真对照评选条件提出申请,在班级全体学生民主讨论的基础上,由班主任、辅导员提出推荐对象名单。注意:参评省级优秀毕业生须有校级荣誉2项以上(含二等以上奖学金奖励)或省级荣誉1项以上。

2.学院(创新创业教育中心)考察。校级及省级优秀毕业生由学院逐一考察班级提名对象,广泛征求任课教师及其他老师意见的基础上,学院党委初审,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在学院网站公示3天无异议后,将纸质材料交学生工作部;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由学院将申报材料上报创新创业教育中心,由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审核推荐对象的有关情况并择优推荐,在创新创业教育中心网站公示3天无异议后,纸质材料交学生工作部。

3.学校推荐。学生工作部部务会议审议后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在校园网站公示7天无异议后,提交校长办公会会议审定,审定通过后,由学院根据校务会审定名单在4月30日前登录“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平台”(https://hnyxbys.bysjy.com.cn/)完成申报,具体操作流程见操作指南(附件10),逾期不申报视为自动放弃,省教育厅最终审核。

(二)时间安排

1.4月8日前,学院制订评定方案。

2.4月8日前,2022级各班以班级为单位学习相关文件,成立优秀毕业生评议小组,

3.4月8日-4月9日,2022级各班评议小组进行优秀毕业生民主评议,在班级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由班主任、辅导员提出推荐对象名单。同时,将评议结果公示于班级群。

4.学院逐一考察班级提名对象,在广泛征求任课教师、辅导员、班主任意见的基础上,报学院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公示3天,再向学校推荐。

八、材料收取

(一)校级、省级优秀毕业生

请各班负责人于4月10日21点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03341981@qq.com(文件命名为班级+负责人+联系方式)、纸质版(用档案袋装好)一式两份4月11日21点前交到建工楼6313(校级、省级材料分开放):

1.《附件1:best365唯一官方网站2026届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审批表》;

2.《附件2:best365唯一官方网站2026届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

3.《附件3: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6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4.《附件5: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6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只填写省级优秀毕业生学生信息即可);

5.《附件7:best365唯一官方网站2026届优秀毕业生奖金发放表》;

6.《附件8: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6届优秀毕业生名单》;

7.按推荐名册排序整理好的符合条件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二)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

请有意申请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同学于4月8日10点前向带班辅导员提出申请,并于4月8日17点30分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发给辅导员、纸质版(一式两份)交到6220学生工作办公室尹馨逸老师处:

1.《附件4: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6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2.《附件9: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6届优秀毕业生推荐材料汇总表》(只填写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学生信息即可);

3.按推荐名册排序整理好的符合条件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八、工作要求

1.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实施。整个评选工作要在学院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进行,并明确具体工作事项。

2.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确保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做到宁缺勿滥。

3.要严格遵循“四不”原则,即不准在评选过程中搞优亲厚友、暗箱操作;不准搞平均主义、拉票、受贿等;不准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套取学生奖金;不准将学生奖金冲抵班费或其他费用。如在评选过程中发现有违反以上原则的情形,请及时与学院监督员反映。反映电话及办公地点如下:

买明·吐尔逊  办公室:6220 电话:15319903736

尹馨逸 办公室:6220 电话:18273448262

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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